诚信承诺(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公司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本公司承诺:

1. 公司

1.1. 在检测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完善已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谨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履行社会责任、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公司的公正性,不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1.2. 保证在所有检测工作中,遵守《检测和校准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等法定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资质审批机构的要求。

1.3. 最高管理层应自觉遵守《检测和校准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等,并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1.4. 保证在资质审批机构核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1.5. 不从事任何可能危及对检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检测公正性的活动,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结果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

1.6. 积极参与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的盲样考核测试和实验室间的比对实验,并与相邻或比对检验检测机构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以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

1.7. 规定公司及检测人员:

  a) 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b) 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c) 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1.8.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具体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执行。

2. 员工

2.1.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提高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2.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技术素质,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规定,实施管理、检测和服务,做到检测报告真实、准确、规范。

2.3. 检测活动严格按程序进行,未经许可,不得偏离规定和程序。

2.4. 不在客户的企业内兼职。

2.5. 不接受客户的礼品、礼金和谋取其它个人私利。

2.6. 自觉遵守检测工作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向外界泄漏客户和检测相关的机密信息。

2.7. 在与客户交往中,做到热情、诚恳、谦虚、谨慎,认真听取客户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2.8. 检测人员不受理业务,业务受理人员不直接从事所受理的检测业务。

3. 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影响公正和诚信的因素,并消除或最大化减少该因素对公正和诚信的影响;识别检验检测过程中容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及时进行纠正和预防,消除影响结果准确性的依据。